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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943.1-2011》是中国国家标准,旨在规定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要求,以保护用户和环境的安全。该标准的第一部分包括了通用要求。基于《GB 4943.1-2011》的通用要求,信息技术设备在设计、制造和使用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要求:1. 电气安全:设备应具备绝缘保护,安全接地和干燥的环境。同时,电路应防止电弧、触电和火灾等危险。2. 机械安全:设备的外壳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防止机械损坏和人体接触暴露的危险。移动部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3. 燃烧性安全:设备的外壳材料应具备一定的阻燃性能,以防止火灾扩散。同时,设备内部的元件和线路也应符合相应的阻燃要求。4. 辐射安全:设备应防止任何电磁和光辐射对用户和周围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电磁兼容性应符合国家标准。5. 温度安全:设备的外壳和散热部件应具备合适的散热能力,以防止设备过热。电子元件和电路也应具备耐高温能力。6. 环境适应性:设备应能够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包括温度、湿度、震动和废气等因素。7. 防护安全:设备应配置适当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锁、防护罩等,以保护用户免受意外伤害。8. 标识和警告:设备应具备清晰的标识和警告标志,以提醒用户注意安全操作和风险。
遵守《GB 4943.1-2011》的通用要求是制造商和用户的共同责任,以确保信息技术设备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过程中能维持良好的安全性能,保护用户和环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