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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93.7-2008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7部分:实验室用离心机的特殊要求
1 范围与目的
除下述内容外,GB4793.1的第1章均适用。
1.1 范围
代替:
GB4793的本部分适用于电动实验室离心机。
往;如果设备的整体或部分既属于本部分范围内,又属于GB4793中其他一个或多个部分范围,部么它也需要满是GB4793中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
1.1,2 不包括在本部分范田内的设备
增加:
增加下面的条目:
aa) IEC 60034(旋转电机):
1.2 目的
1.2.1 本部分范围内的各方面的内容
增加:
增加下面的条目;
an》 与运动零部件的接触(见7.2);
bh) 破损情况下实验室离心机的移动(见7.3.101):
ce) 转头破损后的高能化学反应[见7.6.101.21]];
dd) 密封圈失效(见13.101),
1.2,2 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各方面的内容
增加:
增加下面的条目:
aa) 分离易燃或易爆材料时应遵守附加预防措施(见5.4.101);
bb) 分离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并由此产生引发危险的大量气体的材料时应遵守附加预防措施(见
5.4.101),
1.4 环境条件
1.4.1 正常的环境条件
修改:
将c)的内容修改如下:
c) 温度在2 C~40 ℃;
1.4.2 扩展的环境条件
修改:
将c)的内容修改如下;
c) 环境湿度低于2℃或高于4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479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GB 4793,7—2008/IEC 61010-2-020:2006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较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较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4793.1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93.1一
2007,1EC 61010-1:2001,IDT)
除下述内容外,GB4793.1的第2章均适用。增加:ISO 3864(所有部分) 图形符号 安全色及安全符号
3 术语和定义
除下述内容外,GB4793.1的第3章均适用。
3.1 设备和设备的类别
增加:
增加下面的三条新定义:
3.1.101
实验室离心机 laboratory centrifuge可对样品材料施加离心作用的实验室用仪器。
3.1.102
离心机-转头组合 centrifuge-rotar cwnbination需同时操作、同时鉴定的实验室离心机和旋转组件。
3.1.103
破损 disruptiwn旋转组件或其一部分在旋转过程中的失效或分离事件。
3.2 零部件和附件
增加:
增加以下八条新定义:
3.2.101
离心腔 chamher实验室离心机内的封闭空间,旋转组件在其内旋转。
3.2.102
转头 rwtor实验室离心机的基本零部件,它承载受离心力作用的原料并在驱动系统控制下旋转。
3.2.103
吊篮 bucket
转头的组件装配,用于支持一个或多个试管。
3.2.104
保护罩 proteetive casing完全包围旋转组件的罩,包括机盖及其紧固装置。
3.2.105
机盖 lid
离心腔的进口盖。
3.2.106
旋转组件 rutor assembly带有制造商指定的一套转头附件的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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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93,7—2008/IEC 61010-2-020:2006
往;在上文中,转头附件包括为承载样品面与离心机转头一起使用的或者在离心机转头中使用的所有零部件,包括适配器,试管和瓶子。
3.2,107
驱动系统 drive system离心机中为旋转组件提供扭矩或为其提供旋转支撑的所有相关零部件。
3.2,108
密封圈 biuscal
一种装置或机构,可附加在转头或吊篮与封闭装置之间,设计成用干防止物质的泄漏,例如离心过程中的微生物材料。
3.5 安全术语
增加:
增加下面的两条新定义:
3.5.101
安全空间 clearance envelvpe实验室离心机周围为确保安全所需要的空间。
3.5.102
较大设想事故(MCA) maximum eredible aceident
人为选择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较恶劣试验条件,用于评价离心机转头组合固有的机械安全性(见
7.8和附录BB)。
4 试验
除下述内容外,GB4793.1的第4章均适用。
4.3.1 环境条件
增加:
增加下面的新注:往;因为冷凝的关系(见11.101),所以应该考感到在1.4.1d)和1.4.2d)规定的较大湿度下操作冷却后的离心机。
5标志和文件
除下述内容外,GB4793.1的第5章均适用。
5.1,2标识
修改;
将b)的内容修改如下:
b) 系列号或能识别设备的生产批号的其他方法。增加:增加新条:
5.1,101 转头和附件
所有可由操作人员更换的转头和旋转组件,包括转头附件,应标明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名称或注册商标和识别码。
如果零部件太小或不适于标注,则应在原始包装上标往所需信息,同时在文件中闸明。
往1:包装可以是外包装箱或内包装等。
往2:每个转头应标明系列号或采用其他方法,以便当先识别产导批号。
往3:制造商应规定单个的零件,如吊篮,出于平衡或其他原因,应仅能与特定转头装配或处于转头的特定位置。应标明相应的数字或学母以便识别每一吊管和转头的位置,
往4;设计用于成套使用的转头附件,如根据重量,应具有同属一套的识别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