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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93.6-2008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6部分:实验室用材料加热设备的特殊要求
1 范围与目的
除下述内容外,GB4793.1 的第1章均适用。
1.1.1 本部分适用的设备
代替;
该条用以下内容代替:
GB4793 的本部分仅适用于材料加热用实验室电气设备,材料加热是设备当先的或若干功能之一。 注:如果设备的整体或部分既属于本部分范国内,又属于GB4793 中其他一个或多个部分范国,那么它也需要满足
GB4793 中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尤其是,如果设备预定用于IVD目的,那么它还需满是LEX61010-2--01的 要求。
1.1.2 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设备
增加:
在)后面增加三个新条目;
an) 实验室加热和通风设备;
bh) 消毒设备:
ce) 操作人员可以进人的加热设备,即当设备的门关闭时其中的空间足够容纳操作人员的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4793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渠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较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较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4793.1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93.1— 2007,IEC 61010-1;2001,IDT)
GB 4793,1的第2章均适用。
3 术语和定义
GB 4793.1的第3章均适用。
4 试验
除下述内容外,GB4793,1 的第4章均适用。
4.3.2 设备状态
增加:
在优选段后增加以下注:
生:在有怀疑时,试验可以在一个以上组合条件下进行。
4.4.2.10 加热装置
增加:
GB 4793.6—2008/IEC 61010-2-010:2005
增加以下新的第二段:
如果填装过量或不足量的热传导介质可能引起危险,那么设备应在不填装、部分填装或过量填装 时,选择其中较不利的情况进行试验。在有怀疑时,该试验应在一个以上条件下进行。用于试验的热传 导介质应是正常使用规定的一种类型。
4.4.4 施加故障条件后的符合性
代替:
用以下内容代替第二段:
除了加热设备的受热表面外(见10.1),无论是由于传热还是由于接近热元件而受热,设备表面或 零部件的温度在环境温度40℃或较大额定环境温度(如果额定环境温度更高)时不得超过195℃ (见1.4.2)。
5 标志和文件
除下述内容外,GB4793.1 的第5章均适用。
5.1.3 电源
增加:
c) 后增加以下注:
注101;如果接通后1min成更复时间,实际功率或电流有可能比标示的较大割定功率成电灌大得多,则应在较大 额定功率或电流的后面的括弧内标出辞间较大值。
5.1.6 开关和断路器
增加:
加入第三段,内容如下:
对于干燥箱和类似的设备,有门的或装截材料用的其他开口的设备的每侧应有“通”状态的指示。 5.2 警告标志
代替:
用以下内容替代第五段:
警告标志在5.1,5,1e) 、5,2.101 、6,1.2 b) 、6,1.2,1012) 、6,5.1,2g) 、6,6,2 、7,2c) 、7,3,10.1 和 13.2.2中规定。
增加;
增加以下新的条:
5.2.101 高接触电流的设备
对于非永久连接的设备,如果设备的接蚀电流超过6.3.1 b) 或6 . 3 .2 b) 的限值,但还在永久连接 的设备的限值之内,那么应有与电源非永久连接的警告标志。标志应在与电源连接的端子盖上或旁边, 警告也应在安装说明书中再次说明。表1中的符号14是一个合适的警告标志,但鉴于使用设备的国 家可能对此标志不了解,因此印刷警告标志时应该用适当的语言。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4.3 设备安装
代替:
文件应包括安装和特定的调试说明(下面列出各种例子),以及如果对安全有必要的话,还应包括设 备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可能发生危险的警告。
a) 装配、定位和安装要求;如果从设备中落下的发热物会造成危险,例如,门打开时,应有一则不
得将设备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的警告;
b) 保护接地说明:
c) 与电源的连接:对可能需要触及的危险带电零部件的设备《见6.1.2),应声明需要安装利余电
流动作电路断路器;当永久与电源连接时,必须有必要的警告和声明(见5,2.101); d; 对永久连接式设备;
1) 电源布线要求:
2) 对任何外部开关或电路断路器(见6.11.2.1)和外部过流保护装置(见8.5.1)的要求,以
及将这些开关或电路断路器设置在设备近旁的建议:
e) 通风要求;
f) 特殊维护要求,如空气、冷却液;
g) 如果要求进行12.5.1 的测量,发出声响的设备产生的较大声功率等级;
h) 与声压等级有关的说明(见12.5.1);
i) 干燥要求(见5.4,3.1C1);
j) 如果材料在加热过程中可能释放危险气体,则安装说明书应有需要排放系统并附加与材料的
安全温度有关的限温装置等的警告说明《见5.4.1的注)。
生;排放系统是一个将空气从建筑物排出的系统,而不是一个重复循环系统。
增加条:
5.4.3.101 干燥
如果在潮湿的条件下运输或贮存后,设备可能达不到本部分的全部安全要求,则安装说明书应规定 使设备干燥并使其恢复到正常条件所需的时间。说明书应包括如下警告,即设备在干燥过程中可能达 不到本部分所有的安全要求,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4.4 设备的操作
增加:
在g) 后加入下列参考:
(见5.4.4.101》
加入以下三个新条目:
aa> 当允许接触危险带电零部件时,操作人员需要附加的防护规范(见6.1.2.101);
bh) 关于被加热的材料产生的爆炸、内燥、有毒气体或可燃气体的释放所引起的任何可能危险的 警告[见5.4.3j]];
ce) 适合使用的传热介质的规范,如用于热溶的液体。
增加条:
5.4.4.101 清洗和消毒
说明书应包括清洗和(如必要时)消毒的建议,以及经认可的用于清洗和消毒的推荐材料的通用名 称,并指出可能使用但与设备零部件或设备内所含材料不相容的材料。